关于开展郑州市“优秀儿童”“十佳儿童”“优秀家长”“十佳家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次数:

各开发区、区县(市)妇联、教育局,市直妇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引导全市广大家长及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郑州市妇联、郑州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开展郑州市“优秀儿童”“十佳儿童”“优秀家长”“十佳家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4月

二、评选名额

郑州市“十佳儿童”10名、“优秀儿童”100名。

郑州市“十佳家长”10名、“优秀家长”50名。

三、评选范围

1.“优秀儿童”“十佳儿童”评选范围:郑州市区域内6-17周岁的儿童。

2.“优秀家长”“十佳家长”评选范围:郑州市区域内在教育培养子女方面成绩显著的家长。

四、评选条件

(一)郑州市“优秀儿童”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能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较强,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值得广大少年儿童学习;

3.刻苦学习、自立自强,品学兼优、勇于探索,在各类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近两年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荣誉。已获得过郑州市“优秀儿童”“十佳儿童”荣誉的不再重复参加本次评选。

(二)郑州市“十佳儿童”评选条件

须具备郑州市“优秀儿童”所有条件,由主办单位从推荐上报的优秀儿童中,综合所获荣誉,媒体报道等各方面情况,择优评定。

(三)郑州市“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爱国守法,文明诚信,爱岗敬业,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行为为子女做表率,能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

2.树立科学的教子观和正确的成才观,努力学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不断更新家庭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方法,坚持以德育人,积极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教育培养子女方面有较好的成功经验;

3.撰写过育儿心得或经验文章,在各级各类报刊和网站上发表过,或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奖,并且在一定范围内交流使用过的可优先考虑。已获得过郑州市“优秀家长”“十佳家长”荣誉的不再重复参加本次评选。

(四)郑州市“十佳家长”评选条件

须具备郑州市“优秀家长”所有条件,由主办单位从推荐上报的优秀家长中,综合所获荣誉,媒体报道等各方面情况,择优评定。

五、相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儿童及家长参与评选活动,并按照参评条件做好参评对象的审核及推荐工作。郑州市将在各单位层层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择优评选郑州市“优秀儿童”“优秀家长”和“十佳儿童”“十佳家长”。其中,4个开发区要从所申报的“优秀儿童”“优秀家长”中择优推荐1名儿童、1名家长作为“双十佳”候选人。12个区县(市)要从所报“优秀儿童”“优秀家长”中择优推荐2名儿童、2名家长作为“双十佳”候选人(推荐的“双十佳”候选人不再另报推荐表,请在汇总表中加黑体现);市直各单位最多各择优推荐一名“优秀儿童”和一名“优秀家长”,由各单位妇委会统一上报家儿部,家儿部不接收个人申报;社会化推荐将通过本人推荐、他人推荐、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市妇联将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相关通知(推荐平台开启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报送要求:①推荐参评的“优秀儿童”“优秀家长”须报送加盖公章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优秀儿童推荐表,学校意见一栏要加盖学校公章、优秀家长推荐表,推荐单位一栏由居住地社区或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推荐表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优秀儿童”“优秀家长”推荐表须在电子表中粘贴一寸照片。②推荐事迹材料要求依据真实、主题突出、把握重点,表述清晰,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推荐汇总表主要事迹一栏填写内容要简练详实,不要虚话,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③所获奖项的证书复印件1份;④优秀家长须出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证明。

各推荐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郑州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注明推荐单位及推荐类别)。对材料不全和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处理;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红霞      电话:89896033

邮  箱:zzfletb@126.com

附件:1、2023年郑州市“优秀儿童”推荐表

2、2023年郑州市“优秀儿童”推荐汇总表

3、2023年郑州市“优秀家长”推荐表

4、2023年郑州市“优秀家长”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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