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为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的能力和水平,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市妇联、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厘清责任任务,形成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合力,为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郑州贡献力量。
健全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工作机制
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为总召集人,市妇联主席为召集人,6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郑州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席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共同化解涉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求助;建立合作培训机制,市法院、司法局、妇联加大双向交流培训力度,增强其预防和处置婚姻家庭纠纷的能力;建立高危婚姻家庭纠纷协同处置机制,邀请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建立《高危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危险性预测量表》,对高危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科学精准识别,组成市级督查团队对正在协同处置的高危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进行督查,促使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干预处置合力。
扎实开展基层婚姻家庭纠纷排查
化解工作
各级党委政法部门要将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纳入全市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考评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力量加强春节前后和农民工返乡期等重点时段的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力度;推动基层组织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关爱帮扶体系;推动加大对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多元化服务并收取费用。
县级以上平安建设促进中心为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场所,乡镇(办)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建立专门调处窗口,村(社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配备专业队伍开展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将家暴、性侵、婚姻家庭纠纷等侵权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作为网格员入户走访、排查报告职责,将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纳入综治信息平台数据综合采集范围。
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排查发现婚姻家庭纠纷的苗头和线索,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稳控;规范家庭暴力案事件接处警工作,依法处置家庭暴力行为,严防矛盾激化升级;重视家庭暴力告诫书的使用,对涉家庭暴力案事件单独统计汇总;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可依托各级人民调解室及时调解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最大限度预防一般性婚姻家庭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各级妇联组织要打造“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升级版,实施“家庭服务巾帼行动”,开展“婚育服务进万家”活动;抓实维权“六项机制”,常态化做好走访关爱、发现报告、关爱帮扶;持续开展“建设法治郑州·巾帼在行动”活动;扎实做好妇联信访工作,提升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专业化水平;推进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对家暴预测结果为中、高危等级的妇女,组织入户摸排化解,建立四类台帐,坚持每月走访。
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市县两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县级妇联至少建立2个有特色的社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市县两级妇联组织要会同司法部门建立专家库调解疑难纠纷;通过举办培训班、案例研讨等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指导;通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方式,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力量;建立健全“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制度机制,引导激励调解员爱岗奉献,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可通过吸纳社会捐赠、公益赞助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筹措经费,提高保障水平。
大力推进结婚登记颁证和
婚姻家庭辅导工作
推动将婚姻家庭教育观纳入学校教育特别是高校教育,培养在校学生成熟理性的恋爱观、生育观、家庭观。推动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解决家庭后顾之忧,平衡女性生育与就业提供保障。民政部门要在婚姻登记窗口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或婚姻家庭辅导室,加强结婚登记颁证工作,让双方在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中感悟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六方”化解机制,民政、司法、妇联为调解主体,政法、公安、法院为参与方,由调解主体“申请”、中心统筹、参与方“报到”,形成权责清晰、条块联动、集中破解的工作体制机制和调解服务矩阵。对协议离婚案件,充分利用家事调解室,民政调解人员与人民调解员形成联动,开展综合调处和化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出具诉前调解书或者进行司法确认;对诉讼离婚案件,由政法委牵头,由司法部门开展人民调解、妇联负责权益维护、心理咨询师负责心理疏导,给当事人提供第三方辅助咨询。由女方提出的离婚要支持民事诉讼,确认支持诉讼,由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极端离婚案件的处置、由法院诉源治理团队负责离婚诉讼案件的登记,从而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全要素的多元化解体系。
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
人民法院要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通过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特邀调解做好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工作;鼓励相关调解组织在诉调对接平台设立调解工作室,办理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的案件;稳步推行家事案件调解前置制度;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使用,对涉家庭暴力的案件要单独分类汇总统计;大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案件融合发展,确保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在各自独立的基础上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坚持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事宜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可以就监护和家庭教育情况主动开展调查、评估,必要时,依法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加强工作支持
加强信息化建设,鼓励网格员、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上报矛盾纠纷,逐步探索为群众提供“掌上咨询”“掌上调解”等服务,构建“互联网+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奖惩并举,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权制等责任督导和追究措施,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革除高额彩礼等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